2020年8月29日 星期六

救恩進階查經課程—羅馬書24題 第四題:神審判的原則

第四題:神審判的原則


經文:羅馬書二章1-11節

內容

1。論斷人的—外表有善行的人。(1節)
2。神必照真理(真實)審判。(2節)
3。論斷人者的兩面無知:(3-4節)
3.1 自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。
3.2 藐視神豐富的恩慈,寬容,忍耐的用意—領你悔改。
4。鋼硬不悔改的心:(5節)
4.1 為自己積蓄憤怒。
4.2 以致神震怒,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。
5。神的報應:(7-8節)
5.1 以永生報應—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,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人。(參看徒十章哥尼流的故事)
5.2 以忿怒惱恨報應—結黨(或作好爭辯)不順從真理,反順從不義的人。
6。報應的次序:(9-10節)
6.1 先榮耀尊貴,後患難困苦。
6.2 先猶太人,後希利尼人。
7。神是不偏待人的—或作不以外貌取人。(11節)

藉問答求解釋

1。為什麼人都喜歡論斷別人?內心的原因是什麼?外面的原因是什麼?(參看約一1:5,8,約8:3-9)

2。神必照真是實審判是單指人簡單的行為,或包括暗處的行為,和心中的隱情?
3。有的人多行不義,確沒有沒有遭到神的報應—刑罰,是為什麼?(太5:45,傳9:1-3)
4。演變成剛硬不悔改的心,有幾種可能的原因?(約3:19-21,5:44)
5。存剛硬不悔改的心,有什麼後果?
6。神的報應是在今生顯明,或是在來世?
7。恆心行善的人(7節)和論斷別人的,這兩種人有什麼不同?
8。結黨(好爭辯)不順從真理的人,和論斷別人的是指同一班人嗎?
9。為什麼神先以好的報應人,而後再以壞的報應?有什麼屬靈的用意?
10。好壞兩面的報應都是先臨到猶太人,後臨到希利尼人,有什麼屬靈的教訓?(來12:5-6)
11。為什麼以「因為神不偏待人」做這段經文的結束,請試以這句話去解釋前頭的諸問題看看?

應用

1。神沒有把審判(論斷)人的權柄交給我們,卻將愛和憐憫的責任托付我們。
2。凡論斷別人的,就是僭越了我們的本分,而且堵住了自己的愛和憐憫的心。
3。我們能夠有好行為,是出於神的施恩,應該感謝神,不該拿來以批評論斷別人。
4。論斷人的,和不虔不義的人一般,難為自己積蓄憤怒。
5。論斷人的,是因為不明白神公義審判的原則:
5.1 神必照真理審判。(真理或做真實)
5.2 神必照個人所行的報應各人。
5.3 神不偏待人。
6。好爭辯的人,大都不肯接受光照—不順從真理,反順從不義。
7。神的報應可以當管教應用,先是臨到多知道的人。

提示

神公義審判的原則:
1。必照真實的光景審判,不是照人自以為的,所以凡沒有經過過神的光檢驗過的善,都是不可靠的。
2。神必按個人所行的報應各人,意思是神將來乃按照我們所行的還給我們。比方,你說了一句不好聽的話,結果有人將這句話還給你,那是非常羞慚的!
3。人的行為與環境遭遇都是相對的,所以神照真實審判之外,還加一句,因為神不偏待人,就是說你我不必怨懟環境使我不能行善,這些神都明白,並且在善惡相對的水平上,神乃握住不偏待的準繩。今天人自以為是的善惡,不過是未放入神天秤的錯謬「自估」。
4。有關神審判原則的這些說明,不是要求我們去追求,乃是要我們從這裡面出來,並且接受福音,得以脫離審判,進入神恩典和光明的國度。


2020年8月28日 星期五

救恩進階查經課程—羅馬書24題 第三題:神的憤怒

第三題:神的憤怒

經文:羅馬書一章18-32節

題引: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,所以凡拒絕神福音的人,都因將自己的惡行而積蓄憤怒在神面前。(參羅2:5)

內容
1。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「不虔」,「不義」的人身上。(18節)
2。神的事情是人所能知道的。(18節)
3。人因為不當作神榮耀他,......心思才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(21節)
4。自稱為聰明,反成為愚拙。(22節)
5。神三重的「任憑人」:
5.1 任憑人逞著心裡的情欲行污穢的事(24節)
5.2 任憑人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(26節)
5.3 任憑人存邪惡的心,行不合理的事。(28節)
6。知道神的判定,卻反而喜歡大夥人同奔惡行。(32節)

藉問答求解釋

1。神為何憤怒?神憤怒的原因是什麼?(參看約3:36)
2。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是什麼意思?(參看啟16:21)
3。不虔與不義怎樣分別?各指著什麼對象說的?
4。神以什麼方式使人知道祂的事情?顯明在人的什麼地方?
5。受造之物如何向人顯明神的永能和神性?(詩19:1-3,詩8:1-8,來2:2-3,啟4:11)
6。究竟神是榮耀人呢,還是善待人呢?(傳6:12,詩90:7-11)
7。影響人心思轉變的最大因素是什麼?請盡力舉例說明並比較。
8。什麼樣的舉動,是人把自己的聰明,反變成愚拙?
9。人為什麼故意不認識神?前因是什麼,後果如何?
10。人若故意不認識神,他的行為是會更屬理性呢,還是會更趨邪惡呢?
11。故意不認識神的人,對旁人的影響是好的,或是壞的?
12。故意不認識神的人,和尋求神而未尋著的人,在行為表現上面有沒有區別?
13。試述本段聖經記載人的犯罪過程:
13.1 開頭的原因是什麼?
13.2 情慾如何失去約束?
13.3 怎樣變本加厲,將順性變成逆性?
13.4 如何公開行不合理的事?
13.5 最後如何盼望全夥的人都跟著他們走?

應用

1。信徒對神是敬虔的,(不只敬虔,乃是盼望像祂)對人是公義的。(提前3:7-8,提後1:6,羅14:7)
2。耶穌基督的救贖,已經拯救我們脫離神的憤怒和審判。(林後5:21,加3:13,帖前1:10)
3。我們已經得著神兒子的生命,因此可以直接認識神。來8:11)
4。知道神是榮耀我們的。(羅5:2)
5。不拜偶像乃悟性叫我們守住榮耀的身分。(參太4:8-10)
6。喜歡尋求並遵行神的旨意和喜悅,不願放縱肉體。
7。若是肉體的情慾在心中發動,就有不平安的感覺。

提示

1。這一題是人需要福音的寫實,同時也襯托出福音的權能和榮耀。
2。內容的每一個點,都應當找到正面的答案才完全。
3。本段聖經所描述人類犯罪的內裡因由,和演進的過程,我們該完滿熟記,作為領人歸主的良好基礎。
4。從人犯罪的原因,演進,和結果,去尋找如何把福音送入各種不同的人的心裡,以帶領他歸向神。

2020年8月27日 星期四

救恩進階查經課程—羅馬書24題 第二題 神的大能

第二題 神的大能

經文:羅馬書一章8-17節

內容

1。這福音叫我們用心靈事奉神。(9節)
2。這福音叫保羅自取喻為「欠債」的人。(14節)
3。世人看這福音是為可恥的。(16節上)
4。這福音是神的大能。(16節下)
5。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。(17節上)
6。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。(17節下)

藉問答求解釋

1。心靈事奉的相對面是什麼事奉?(2:27-29)
2。保羅為什麼以「欠債」來表示他對福音的負擔,其用意和原因何在?
3。世人為何把福音當作可恥的?
4。基督徒是否也有人把福音當作可恥的,其原因和世人的看法一樣嗎?應該如何才可以解除這種不正常的光景?(參太10:22-23
節)
5。神的大能和神的永能有什麼分別?(20節)
6。試將「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」的意義用你的了解說明一點。
7。「神的大能」和「神的義」以及「本於信以致於信」的關聯性怎樣?請就你所了解的試述一點。
8。本於信以致於信是什麼意思?

應用

1。以心靈接受,和用其他方式接受是絕對不相同的。(約4:22-23節)
2。自己得著福音的好處,自然顧到別人的靈魂得救。
3。這福音是改變人的性情和盼望的。
4。這福音是因為「神的義」而有的,又以「神的義」完成的,同時乃以「神的義」施與普世之人。
5。得著這福音的方法是:是本於信以致於信,是神對人最公平要求。
6。沒有經驗福音的甜美和大能者,才以福音為恥(因為不合乎理性,和實證主義的思想)

提示:

1。先從內容了解經文本身。
2。再從問答求解釋的內容的真理。
3。以應用把真理的內容帶入實際的信仰生活。
4。這一題的重點在於「神的大能」和「神的義」並信心的意義,這三個真理若弄清楚,對救恩的認識有極大的幫助。


1。神的大能來自於復活相關聯的能力(羅1:4,8:11,弗2:1-6)先在基督身上顯明,又在每一個信徒身上顯明。
2。神的義:
2.1 指神公平合理的做法,這一點和救贖絕對相關。(羅3:25,林後5:21)
2.2只神向人負責任行為,這和神的旨意和全能發生關聯(創1:26-28,羅8:28-30)
2.3 神對世人的要求是絕對公平的。
3。本於信是關聯在神的義上,以致於信是完滿說明福哀的意義。(羅4:4-8)

2020年8月25日 星期二

救恩進階查經課程—羅馬書24題--00

目錄

第一題。神的福音
第二題。神的大能
第三題。神的憤怒
第四題。神審判的原則
第五題。神審判的跟據
第六題。律法的用意
第七題。神的義
第八題。因信稱義而承受的福
第九題。信心的內容
第10題。因信而得的地位和經歷
第11題。進入恩典中生活的回顧和比較
第12題。屬靈經歷的零點和起點
第13題。藉經驗而證實的幾個律
第14題。成就律法的義
第15題。神兒女自由的榮耀
第16題。神的應許和揀選第17題。信心的義
第18題。神豐富的智慧
第19題。活祭
第20題。認識權柄
第21題。光明的兵器
第22題。神的國
第23題。使人有盼望的神第24題。惟有神能

進行規範


一。與於一週前宣佈要查讀經文,使擬參加的人,多讀、多記、多預備。二。個人讀的時候,請學習大衛的信心態度,「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」,邊讀邊求問他,與他面對面的對話交談,使聖經的話,藉聖靈的感動滲透在我們心靈裡。(參詩16:8節)三。開會唱詩後,由一兩位為聚會會懇切的禱告。而後輪流把經文讀過兩遍再由一位朗誦一遍。四。主席或指定人先闡述經文的內容。過後讓全體以藉問答求解釋的方法,彼此互相對問交答。必要時出席可以提問題,請參加人對答。若遇到不明白的,就一同禱告,放在心中求問,切切不可為我們所不明白的事辯論。五。千萬避免一個人說話太多,要鼓勵大家開口,不肯說話的,要學習說話,愛說話的,要學習少說話。六。交答問題和應用,兩項不必硬性分明,可以互通交替運用,務求對經文的內容盡力領受,而且都應用在我們的生活實際裡面。七。時間不宜拖長,結束的禱告,要使受感動的人,都有機會開口,話不必長,靈感要發表出來。


提示


一。經文和內容是每題的真理結構,務求多讀熟記,而後平正的活用。二。藉借問答求解釋,必須以經文為根據,除了括弧內提供參考之外,可以增加,但是要經過仔細的思考了解,而後藉問答解開前頭的真理要義,使參加者心靈通達。三。應用項是經歷的故事,最好有信徒的見證,和個人的經驗,具體而切身將真理應用到生活中。四。一題可作兩次應用,先以述說真理內容提供問題並指示應用方法和範圍,第二次即藉問題彼此互相交答,見證,應用,最後由主席結束。